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布关于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8〕7号):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涉氨制冷企业16420家,通过专项治理共排查整改了“人员较多生产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重大隐患1655处、“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数超过928人”重大隐患2467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过组织省际交叉核验的方式进行了验收,各核验组均围绕两类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认真负责地开展交叉核验,抽验企业304家,对发现的670条问题和隐患均要求属地监管部门责令企业进行了整改。
二、主要成效和做法
(一)完善了涉氨制冷行业安全标准规范。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加强标准顶层设计,制修订了《冷库设计规范》《冷库施工及验收规范》《牛羊宰割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禽类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和《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等安全行业标准,进一步明确了液氨使用安全技术要求。
(二)完成了“三个一批”的目标任务。针对涉氨制冷企业小散乱、安全欠账多、厂房设备老旧、隐患问题突出的状况,各地区充分利用有关政策,调动各类资源,采取关、停、促、改等多种措施,较好地完成了“三个一批”目标任务。
(三)实现了监管执法企业全覆盖。
(四)树立了典型示范企业。
(五)增强了安全意识和专业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地区仍存在重大隐患未整改到位的企业。
(二)部分企业安全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
(三)部分地区专项治理监管执法不严格。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紧盯两类重大隐患企业,确保整改验收到位。
(二)纳入常态化监管,健全完善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三)强化安全监管执法,着力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